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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案例

10.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及奖惩管理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2 04:49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案例 

第九部分 项目管理部部分


一、邦森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及奖惩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项目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级人员实行责任风险抵押制度。每月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岗位工资的X作为风险抵押金,项目部门负责人补贴作为风险抵押金。待项目结束根据考核结果全部风险抵押金返还或部分返还。
第三十二条  项目责任目标书的主要内容
1、工作任务:说明本项目部的工作任务;
2、责任人:项目经理部中高层管理人员为责任人,项目经理是责任代表、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是共同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连带责任人;
3、项目经理部责权利:指出除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岗位说明书中规定之外的项目经理的权利;
4、岗位编制:说明项目中高层岗位设置情况以及岗位总编制;
5、责任指标:经济指标、项目质量、项目工期、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纪律及综合治理目标;
6、考核与奖惩办法:明确奖励与考核的办法。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成员若对项目部、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可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奖励。以下事项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技术方面由总工审核)、公司总裁批准可以享受X元的物质奖励。
1、提出施工新工艺、新方法并实施,工期明显缩短或大幅降低成本的;
2、及时发现施工中安全质量隐患,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3、优化施工方案,取得可观经济效益的;
4、为工程变更索赔做出重大贡献的;
5、揭发检举项目部班子成员有下条所列行为并且经核实属实者。
第三十四条  由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行为,对项目、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了按有关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外,项目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罚款X元、撤消岗位职务处分。该项处罚决定由总裁办公会做出,对揭发检举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使项目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2、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违反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3、不深入工地加强现场管理,导致人员调配、材料保管使用、设备调配维护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给项目部和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5、本人在业务往来中以权谋私,贪图享乐、接受回扣、收受贿赂而不交公的;
6、疏于领导,下属在业务往来中以权谋私,贪图享乐、接受回扣、收受贿赂情节严重的;
7、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项的;
8、公款高消费、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而又不思悔改的;
9、超越权限,发放工资奖金(包括实物)、购置设备、通讯器具等增加工程开支的行为;
10、超越权限,购买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备品备件、试验仪器设备、测绘仪器的。
10、违反规定或未经批准,擅自雇用临时工队伍或私自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
11、不按邦森绩效管理咨询公司规章制度办事,或者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我行我素的。
12、其他不良行为引起职工反映强烈的。
第三十五条  为了加强项目的基础管理,强化项目核算工作质量,北京邦森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遵照有关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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